为了加强对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发手续,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补办由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
三、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1)在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务部官网下载《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完成审批程序。
(2)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教务部提供报纸一份。
(3)出具补办人单位证明一份(需贴一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同版蓝底)。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与上交证件照同版电子版本,规格要求10KB以内。
四、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遗失后不再补办。
五、补办毕业证明书时间为:每年的5、11月集中办理,补办者务必提前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