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014年1-9月的工作报告中显示,在我国电子商务商品销售中,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不合格率达到了26%,数据之高,超出行业想象。一边是高速增长的网络购物规模,一边是极速膨胀的假冒伪劣产品发生几率,作为一把双刃剑,电子商务发展的健康指数令人担忧。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今年将提案直指网购屏蔽假冒伪劣商品,呼吁在行业内推行“电商平台首问负责”机制。
全面推进网络购物平台首问负责制
电子商务是中国商业的未来,由于网络平台集客能力强、辐射覆盖面广,缺乏严格前置审核流程的开放平台,使售假等网上不法经营行为有机可乘、蔓延泛滥,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当的消费权益。
在张近东看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需要全面推进网络购物平台首问负责机制,从而在制度层面促进网络购物平台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通过系统干预屏蔽、快速杜绝网络不法经营行为。
张近东在提案中提出,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时,电商平台必须先行赔付,事后再去追溯商户的责任。而且电商平台应当保全交易数据证据,不能以平台模式不参与商品销售而推卸责任。对于售假贩私行为的约束与控制,张近东委员认为平台企业要建立起前置约束机制,在过程中杜绝假冒露出。
其实平台首问负责制度,早先已经在政府机构、保险银行等领域纷纷推行。而在电商行业,苏宁在今年2月强势推出“蓝盾行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首要的举措就是首问负责机制。与此同时,苏宁还推出了专项复核商户资质、联合投保正品保险、提供免费鉴定服务、招募民间监督资源等举措。从效果看,苏宁的“蓝盾行动”在电商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获得了消费者的积极响应,原计划招募的500名“专业找茬”民间监察员现在几乎已经满额。综观整体电商行业,像苏宁这样真正推行首问负责机制的企业仅是少数。
伴随着网络购物规模的持续增长,假货问题已成为电商平台绕不过去的话题。2015年,国家打击假冒产品的态度已经愈加坚决,而平台首问负责机制的推行对于各企业来说,将是不得不迈出的一步。
互联网征信体系与个人隐私保护平衡发展
2015年1月,央行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释放出开放个人征信市场的信号。这是国家培育多层次征信机构,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服务互联网金融,建设互联网征信体系的重要举措。
但就目前来看,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仍然面临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等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因此,张近东建议,在发展互联网征信体系的同时,同步建立相应的体系来保护个人隐私,实现两者之间的平衡发展。
1、保护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信息主体,也就是个人有权知道是否存在自己的征信记录以及记录内容,有权了解自己的哪些数据被用作了哪些用途。
2、保护信息主体的选择权。个人有权通知征信机构,不得将自己的信息提供给无关的商业机构。个人有权查看自己的信用档案记录,并且可以要求系统停止使用这些数据。
3、制定互联网征信信息保护统一标准。制定统一标准,将互联网数据进行分级、分类,以多方面的互联网数据为衡量标准,对用户画像,建立信用评级,做到最终对外分享的互联网数据并非原始数据,而是经过加工处理的信用报告或者标签。
4、加强征信机构信息安全建设。敦促互联网征信机构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快数据库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安全防范;完善征信机构内控制度,防止信息数据泄露。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成岗 刘颖 范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