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top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活动 >> 正文

文学与传媒学院非认知能力培育显性化考核标准


来源: 文传团总支官微    更新日期: 2023-06-11   点击量:

文学与传媒学院

非认知能力培育显性化

考核标准


学生非认知能力培育显性化学分认定

   学生非认知能力培育显性化学分为必修的1学分,此学分通过“文学与传媒学院‘第四课堂’”修得。学分内容包括参与全校、文学与传媒学院的各类活动,学生干部任职等。通过最后认定获取该学分,60分为合格,80分为良好,90分为优秀(百分制)。



01

学分认定目的

文学与传媒学院致力于发展学生的应用能力,全面发展同学们的“认知能力与非认知能力”,将认知能力与非认知能力的协调发展作为深度学习的追求目标。为了贯彻落实这一目标,文学与传媒学院为同学们提供了“第四课堂”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各项活动,帮助同学们加强对文学与传媒学院的了解,积极投入各项课外活动,展示自身长板,有效促进非认知能力的提升。通过学分认定的方式将非认知能力具象化,以期同学们将自身非认知能力更好地展现,达到全面发展各项能力的目的。

02

学分认定详情

认定对象:

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同学

(以2022级学生开始试行)


认定方式:

在大一大二每年五月均完成一次认定


认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审核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科复核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务科最终审核确认加分

03

学分认定说明

1.认定学生必须是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且满足了认定标准中所提及的项目;

2.分数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80分为良好,90分为优秀(百分制),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3.学生认定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的学生可不认定;

4.所有学生需分别在大一、大二五月各完成一次认定;

5.参与活动累加分数需参与文学与传媒学院认定的“第四课堂”活动,部分校级活动不累加此学分分数;

6.以下情况之一,学分认定不通过:

(1)逾期提交申请认定;

(2)证明材料造假

(3)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

(4)证明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认定;

(5)同一材料重复认定;

04

学分认定参考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