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流程
为了加强对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发手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生,2001届以后毕业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补办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
三、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系部审核并由辅导员签字系部盖章。
(二)在省级报刊上,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
(三)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供录检表复印件一份,填写《河南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四)本人近期2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同版蓝底)。
(五)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毕业证明书遗失不再补办。
五、补办毕业证明书时间为:每年的3、6、9、12月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