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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日期: 2015-03-03   点击量:

 

2013届各毕业班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全国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照片仍由新华社统一组织完成采集工作。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安排,我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于2012年3月5日上午至3月9日上午进行。为了保证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全校201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安排:见附件
请按附件中的先后顺序进行拍照,如在安排的时间段内因学生太多而没能拍摄,可在附件中安排的其它时间段排队照相。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照相时间详见土建系教务办公室通知。
三.拍摄地点:
仁爱楼424室
四.电子注册照片采集费用:
2013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2002]5号执行,15元/人,请各位同学在2月28日前将采集费用交于本系教务老师。
五.学生届时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若学生证遗失,必须出示系部证明)
六.电子注册照片采集联系人:王立杰 87580063
七.工作要求:
1 各系要做好电子注册照片拍摄的宣传、动员和通知工作。必须指定专人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本系该项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2 各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到场照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拍照的毕业生,自行到各地的新华社补拍,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的新华分社。四川省新华分社的补拍时间是在每年2月20日至5月31日进行,具体补拍地点:陕西街34号。补拍时需提供学号、身份证号、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代码(13903)。
八.特别提示
电子注册照片,事关毕业生网上学历证书真伪的甄别,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 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凡是身份证、出生年月、姓名与教务管理系统数据有误的同学,请一定在图像采集之前完成修改。如何修改、需提供什么证件等详细情况请到系教务办公室了解。
注意: 拍摄或排队时请不要大声喧哗